【本文来自《上海八旬老人去世遗产全给外甥女,失联20年女儿现身争遗产,如何看待法院判决?》评论区,标题为小编添加】
有没有律师或法律工作者解释一下,如果是这样,那遗嘱还有什么用?什么是一定能执行的遗嘱呢?
遗嘱只有进入到民事诉讼阶段才起作用。并且是在法律上正规的有效的遗嘱
在民事诉讼之前,法院会提供一个比打官司更便捷的途径:调节协商! 调节协商成功,就不用打官司的,协商结果等同于法院判决。
如果你以为你有遗嘱,手握胜劵,拒绝调节,那就可以直接进入到司法诉讼环节,这个阶段是很耗精力的,你要花钱请律师, 一审,二审。。。法院要对遗嘱有效性做调查,有没有律师公证,是不是在本人清醒阶段做出的决定,(口头遗嘱很多时候法律有效性都是不够的), 如果法官了解到这些情况,建议当事人调节协商,其实是指出一条便捷的道路。这个时候当事人可以咨询一下法律人士,是走司法途径好,还是协商调节好。利益最大化,二条路自己选。